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,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,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许可项目:城市建筑垃圾处置(清运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企业总部管理,企业管理,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:建筑材料销售:轻质建筑材料销售。(除依法须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展开贵州省遵义市334县道与土司东路交叉口东北460米